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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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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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环评中建设单位名称是否可以变更
内容:A公司已经办理环评,在地址及试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,现租赁场地、人员、设备均转移给B公司,请问是否可以将环评文件中的建设单位名称由A公司变更为B公司?
回复日期:2025-05-30
内容回复:
尊敬的市民,
您好!来信收悉。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:
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,如原建设项目(A公司)已取得环评批复,仅进行工商变更则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;如B公司涉及新建建设项目,则需要按照《<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>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》进行判断是否需要环评及环评类别。
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!
答复单位:北京市生态环境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