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海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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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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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:
根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及国家统一要求,2025年三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(季报)提交工作已进入关键期。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报告的在线填报与提交,确保合法合规履行排污单位主体责任。
凡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已取得排污许可证,且本季度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单位,均需按时提交2025年三季度(7月-9月)执行报告。重新申请获证的单位,以首次申领时间判断是否满足提交条件。
1.正常生产企业: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执行报告编制内容、编制要求开展填报,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,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、排放浓度、排放量、固体废物执行情况等。
2.停产企业:可先填报“停产管理”,再填报2025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。
1.登录平台:访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-公开端(网址:http://permit.mee.gov.cn)。
2.进入模块:点击“执行报告”操作模块。
3.选择报告:年份选择“2025”,报告类型选择“季报”。
4.填报提交: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,逐项、完整填报三季度(7月-9月)的相关数据和信息,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告。
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:
二十二条: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、频次和时间要求提交执行报告,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。
三十七条: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环境守法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。按时、规范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,是您的法定义务,也是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体现。请各持证单位务必把握时间节点,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三季度执行报告提交!

